和解失信再拘传,一次付清促案结
2026-04-10 09:37:30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李佳佳 | 点击量:5369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李佳佳)在强制执行过程中,“执行和解”以更加温和的方式实现当事人权益,是执行程序中 “共赢” 的最优解,而部分被执行人却将执行和解作为拖延战术,以此逃避执行。面对这一情况,平江县人民法院善用强制执行措施,近日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,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。
彭某与严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经法院判决,被告严某应偿还原告彭某借款本金10600元,判决生效后,被告未主动履行,原告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立案后,彭某及时提供严某人身线索,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,依法对严某实施拘传。严某提出自己无法一次付清,在执行干警主持调解下,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付款,该案因需长期履行终结执行。
然而,严某将和解协议当作“缓兵之计”,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,申请人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。无奈之下,彭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。2026年3月,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再次精准锁定严某行踪,果断对其进行二次拘传。
面对申请执行人坚决要求一次性付清的强硬态度,严某仍试图拖延。执行干警当场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,明确告知其将面临司法拘留强制措施,在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下,严某最终承认错误并积极筹款,在被拘留前付清了全部欠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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